关于优化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2022-06-22 21:48

结合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变化,为进一步保障必要人员往来,自即日起,中国驻巴西使领馆对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受理范围
    (一)从事外交、公务、乘务活动以及按规定可签发礼遇签证的外国人可办理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
    (二)来华复工复产活动人员及其外籍家庭成员
    1、来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来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如申请M、F、Z字签证,不再要求提供国内政府部门出具的系统邀请函。
    2、复工复产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S1或S2签证(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确有需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其中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仅可申请S2签证)。申请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其中非婚伴侣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等支撑性材料。 

    (三)因人道事由来华人员        
    1、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凭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等申请签证;
    2、团聚或探亲: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可申请Q1或Q2签证;
    3、家庭成员范围为: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申请R字人才签证的申请人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五)前往中国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在华留学人员家属可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
    (六)其他经中国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赴华的人员;
    注: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仍暂停受理。
    二、申办流程(仅适用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驻巴西使馆、驻圣保罗总领馆、驻累西腓总领馆领区适用流程详见其各自网站)
    (一)签证申请须按照领区划分办理,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领区包括:里约热内卢州、米纳斯吉拉斯州、圣埃斯皮里图州、巴伊亚州;
    (二)我馆领区申请人需向我馆领侨处邮箱rj@csm.mfa.gov.cn发送申请邮件,进行预审邮件题目格式为“申请人姓名+居住州+申请签证种类”,邮件正文请简要阐述申请签证种类及申请人基本情况,邮件附件请以照片或图片形式上传护照资料页、居住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及申请相应签证核心文件。 

   (三)我馆工作人员将对邮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工作人员将邮件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四)收到“初审通过”邮件人员请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进入在线填表页面,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签字;登录https://avas.mfa.gov.cn在线预约到馆递签时间。疫情期间我馆领事窗口每周二、周四上午9点到12点对外办公,请务必选择上述时间段预约到馆办理。申请人若不便亲自到馆递签,可委托亲戚朋友代为递签。请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五)到馆递交材料包括: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在线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复印件;
    3、居住证明复印件;
    4、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复印件;
    5、申请相应种类签证核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以及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二)暂停入境情形
     1、持2020年3月26日前审发的有效签证;
     2、日本、新加坡、文莱单方面免签入境;
     3、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
     4、海南入境免签;
     5、上海邮轮免签;
     6、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政策;
     7、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

(三)自2022年8月24日零时起,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APEC商务旅行卡的外国人可入境中国。

(四)所有申请人原则上应按要求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疫苗种类原则上应为中国国产或世卫组织紧急批准使用或上市的疫苗。
    四、预审及咨询邮箱
    驻巴西使馆:vistochina.bra@gmail.com
    驻圣保罗总领馆:consulatesaopaulo@gmail.com
    驻里约热内卢总领馆:rj@csm.mfa.gov.cn
    驻累西腓总领馆:consulchinarecife@hotmail.com